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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電工委員會發布新版IEC 62676-4 影像監控系統安全應用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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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編:Michael Meissner/iDS譯 |
最後更新時間:10月 | 16日 ,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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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電工委員會IEC 於10 月 9 日發布了新版的 IEC 62676-4,這是主要是針對影像監控系統(VSS)安全應用的規範。第一版於2014年發布,IEC 62676-4:2025 取代了舊版 IEC 62676-4:2014,在歐洲以EN 62676-4 發布,前身為EN 501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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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影像監控系統的技術需求與安全需求迅速發展,也日益複雜。在 2014 年版的規範發布之前,IEC 的最初標準源自 2010 年代初期的 EN 50132-7。20此次的標準更新,正是為了要因應這些年來在技術與應用上的變化。2014 年的版本發布是以當時的技術為基礎。假設當一個人以 100% 身體高度顯示於 PAL 顯示器上時,即可被明確地辨識。當時所謂的「辨識(identify)」品質等級是以每公尺 250 像素(相當於每像素 4mm)的像素密度定義。若考慮所謂的 Kell 系數(約 0.7),那是針對類比影像的概念,現在已經不適用於目前流通的數位影像。
更重要的,在舊版的標準中,「辨識」的品質等級被定義為:「攝影機的功能目的在於能夠讓人幾乎100%地辨識個人身份」。

圖:PAL(576-50)解析度、具 576 條有效掃描線(576i)所建議的最小尺寸,是依照類比時代的標準(IEC 62676-4:2014)制定的。然而,要求人物在畫面上以 100% 身高顯示以進行臉部識別的設定,其實相當有疑問,尤其是在低光源、影像雜訊多或經過壓縮產生失真時——這些情況在類比標準制定時並沒有被考慮進去。/力景提供
根據執法機關的頂尖鑑識影像專家指出,要以「100%」的程度確認一個人的身分,其實是不可能的。即使是 DNA 檢體——顯然比影像資料可靠得多——也無法達到百分之百「沒有疑慮」的身分確認。
與時俱進的新版規範
本次新版規範所修正與新訂立的規範可區分為四大重點:
一、全新像素密度定義
近年來影像監控系統在高解析度影像方面進展巨大。像素密度(pixels per meter, pix/m)是影像細節呈現的重要指標。像素密度越高,越能辨識出細微特徵,這對法醫分析而言極具關鍵性。新版規範全面重新定義所有像素密度,並配合全新的測試圖樣(test chart),以驗證即時影像與錄影影像的品質是否符合操作需求。此次共定義了七種全新的像素密度(品質分類),如下表所示:

最高級別「Scrutinise」之像素密度為 1500 pix/m,其基準取自國際護照照片的人像品質標準。此級別的標準是能以「高確信度(probability on certainty)」辨識個人,同時也能清楚辨識車牌(在允許的動態模糊範圍內)及判斷車輛的型號與製造年份。「Validate」等級的像素密度為 500 pix/m,經實證足以支援多數自動人臉辨識軟體進行身份比對。此密度可用於確認已知人士、追蹤行動,以及重構車牌資訊(同樣假設動態模糊可接受)。「Overview」等級的像素密度為 20 pix/m,經證實足以支援多數影像分析功能,例如在長距離下偵測移動物體(如周界防護或邊境監控應用)。
新版規範同時以圖示方式說明,一位身高 1.7 公尺的成年人,在 HD(1080p)與 UHD(4K)顯示格式下,各等級像素密度所對應的螢幕畫面占比,並新增兩種測試圖樣:

圖:HD(1080p)與 UHD(4K)顯示下,各像素密度等級對應的畫面佔比。/力景提供

圖:高像素密度測試圖樣/力景提供

圖:低像素密度測試圖樣/力景提供
二、安全概念(Security Concept)
此外,新版規範要求在規劃影像監控系統(VSS)時,必須以安全概念(security concept)作為設計的基礎。該安全概念必須將 VSS 納入由三個層面組成的安全策略中,包括:
結構/機械性措施(Structural-mechanical measures)
電子性措施(Electronic measures)
組織性措施(Organisational measures)。
安全概念的架構應依循危害評估(hazard assessment)與風險評估(risk assessment)的順序,並進而制定相對應的風險處理措施(risk treatments)。這樣的作法有助於更明確界定 VSS 的安全等級,並協助終端使用者與系統操作單位在規劃與建置安全監控系統時,能有更完整的依據與方向。
三、系統操作(Operation)
新版規範重新定義了影像監控系統(VSS)的操作方式,並將其定位在與其他安全系統(例如消防、警報、門禁系統)相同的層級。這樣的設計能確保從標準的角度來看,各類安全系統的操作流程在整體上具有一致性。
新版規範新增三種專業層級,以明確規範在不同階段中可操作或管理 VSS 的人員:
受指導人員(Instructed person)
具備VSS專業能力者(Competent person VSS)
具備VSS系統專業工程師資格者(Competent system engineer VSS)
這三個等級都有明確的定義,並分別對應到影像監控系統(VSS)的規劃、安裝、啟用及操作階段。另外,VSS 的運作也區分為維護作業(預防性、修復性及改進性)與現場目視檢查,並且包含詳細的檢查清單,用於進行目視檢查、功能測試及服務檢查。
四、安全等級與關鍵基礎設施要求
新版規範的附錄 D(資訊性)中,提供了關於如何應用安全等級的指引與建議。內容包括以簡明的表格方式,根據不同面向(如攝影機數量或應用類別)來建議對應的安全等級,並特別針對「關鍵基礎設施」提供廣泛的應用範例。IEC 已計畫於約五年後的下一次修訂中,將針對關鍵基礎設施提供更具指令性的具體要求。
以上為新版規範最重要的變更重點。除此之外,也將會在接下來持續多次修訂,使整體內容更清晰、完整。對整個影像監控產業而言,將是一大進步,它為影像監控系統的規劃、安裝與操作提供了更全面的依據。此次像素密度的調整與安全概念的導入,將有助於確保即使在嚴苛環境下,影像監控系統仍能提供可靠且具法醫價值的細節資訊。這是否已是一份完美的標準?或許還不是,因為所有標準都在持續演進中。
未來仍有許多面向可於後續修訂中納入考量。此次修訂歷時超過四年完成,現已獲得國際廣泛認可,特別是在影像監控密度極高的國家中,來自業界各方的反應(如相關協會、執法單位、市場業者等)也都極為正面,可望在未來已安裝的影像監控系統品質將進一步提升,為最終用戶與系統操作人員帶來更大效益。
作者介紹
本文作者Michael Meissner為IEC 62676-4:2025 專案負責人(TC79/WG12)、德國安全協會(BHE.de)VSS 工作小組負責人以及台灣 AEviso 力景集團執行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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