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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錄影監視系統」汰舊換新案,台灣智慧光網(台智光)遭柯文哲點名幕後黑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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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編:iDS新聞中心 |
最後更新時間:12月 | 1日 , 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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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今日召開警察局「錄影監視系統」汰舊換新案說明記者會,由市長柯文哲、市府秘書長陳志銘說明市府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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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柯文哲在會中強調,市府向議會送交的版本,市內85%到95%的新裝設200萬畫素監視系統攝影機,用2M傳輸速率就可達到最佳辨識效果,但市議會在審查通過後竟附但書,要求市府若要採用2M速率傳輸方案,必須採購即將停產的100萬畫素攝影機,企圖逼迫市府全面採用3M速率方案,他相信這個社會要有是非對錯,市府絕對不允許浪費大筆公帑情形發生。
市長柯文哲接著說,市內錄影監視系統攝影機若都採用3M傳輸速率,以明(112)年共1,035支攝影機傳輸速率要從2M改成3M速率,1年要多花900萬元;未來臺北市錄影監視系統全面改成3M傳輸,共9,940支攝影機,1年要增加8,600萬元經費,連續用10年就要多花8.6億元。
市長柯文哲表示,臺北市警察局有1萬4千多支攝影機,包含攝影機本體及連接之傳輸系統,目前使用之攝影機主流是200萬畫素規格,其所連接的傳輸系統有2M、3M兩種速率。目前新裝設的200萬畫素攝影機,經過每個月的長時間測試,用2M傳送測試都沒有發生畫面遲滯的情形。
市長柯文哲表示,這個案子在議會審查時,議會方面就已經有一些動作,為求謹慎,他要求市警局一定要長時間觀察監視器系統運作情形,在辨識部分一定要讓員警在使用上達到最佳效果,在路面複雜例如多線道、行人較多之路段為求畫面更佳也可以部分採用3M速率傳輸。
市長柯文哲表示,他也知道採用3M速率,廠商可以多賺一點錢,但如果85%-95%的監視器在傳輸速率上用2M方案就可解決,就應以採用2M為主,為此市府還特別找資通訊(ICT)專家評估,最後向議會送交折衷方案,如果道路路段的200萬畫素攝影機用2M速率可以傳輸,就採用2M,如果在一些需採取3M傳輸的複雜路段,就採用3M速率傳輸。沒想到議會附帶的但書,要求若市府採用2M速率傳輸,只能買100萬畫素的攝影機,但目前市面上100萬畫素攝影機即將停產、斷貨,因此議會的但書就是要逼迫市府全面採用3M的傳輸速率方案。
市長柯文哲說,這個案子當時在議會政黨協商後,有新增但書的地方,送回市府後,他都要求市警局一定要逐條審查,這才發現議會用但書文字來逼迫市府採用3M的速率方案。當時向議會反映時,為考量選舉期間,市府還特別將此案延到選後,讓議員在選舉結束後可以回來開臨時會,結果這個案子就這樣糊弄過去了,市長柯文哲說,他還沒下台,國民黨跟民進黨就聯合起來,要浪費8.6億元,國家政策可以這樣幹嗎?他知道現在這個案子法律程序走完了,市府沒有辦法只好直接訴諸民意,提醒下一任的市府團隊務必注意此案明年的動態,絕不能允許像這樣財團勾結議員詐取國家錢的情形發生。
市長柯文哲說,當了8年市長,他非常清楚,改革一定要從內部做起。議會索資如果不給資料哪有辦法?自己當市長後下令,議員索資一定要給,不給的話要有專案,要有府會聯絡人長官同意,或是到秘書長以上才能同意不給,市府採用公開透明的方式,有人說臺北市每天挨打,其實自己就是故意挨打,因為在挨打的過程中,可以把內部問題一樣一樣地清理掉,這是取決於長官的意志力、態度,不然新竹市12億棒球場,如果在臺北市早就公布工程款的細項,新竹市政府有公布過嗎?12億棒球場就這樣打2場結束?也不用跟社會交代,改革一定要從內部改革起,從外部很困難。
市長柯文哲說,廠商叫做台智光,已忍耐它8年,當年流標6次,7次才得標,一家廠商95%的業務就只有臺北市政府,等於臺北市被綁住,一簽25年,郝龍斌時代簽的,所以也沒辦法。它的業務有95%是臺北市,臺北市有95%業務是警察局用它的系統,他曾問過若解約要怎麼處理,今天如果開除,警察局的CCTV系統會沒辦法運作,他過去八年來,每次在晨會討論怎麼對付台智光,常常有人說為什麼5大弊案後來不講了?講有什麼用,管你是不是弊案,還是要處理問題,(台智光)這個就是怪案,不知道當年是笨還是壞,才會搞一個這個廠商出來。
現場媒體詢問:
議員表示在之前警政委員會多次討論,那時候警察局長在,之後3次朝野協商局長跟副市長都在,但是議員說當時2位都沒有提出異議,但是到已經做成決議了,才讓市長來覆議,讓議員不能接受,這部分是否可以說明?之前市長在晨會有對局長、副市長動怒,狀況可以還原嗎?
市長回應:
市長柯文哲強調,當市長常常是做最後的把關者,也不可能去議會每一場協商,這個案子會被自己發現是因為要求預算審完,每一條但書要在晨會一條一條看過,才被自己抓到。警察局長楊源明表示,在議會時,不管是在警政衛生小組的審查,或在政黨協商,警察局從來沒有同意但書內容,在議會裡面政黨協商強行通過,這一部分很多人都有參與過程。
現場媒體詢問:
局長有說當時警察局沒有通過這樣的但書,但是議員提及,明明在政黨協商時,彭副人在場,當下對但書也沒意見,其實在覆議案中,民眾黨唯一一席林國成也沒表示異議,市府是否也要為自己的疏漏負責?另外,市長剛剛提到的價錢部分,如果說解約可能會花到多少錢?有沒有可能找其他廠商負責?
市長回應:
市長柯文哲回應,1萬4,000支攝影機,同時要轉換系統,沒有想像中這麼容易,找過中華電信來研究,看看怎麼轉換。常常以前的決定,後面要花很多力氣去控制,覆議的時候林國成有舉手,議長跟他揮揮手說不要講了,才停下來的。國家的公平正義要靠一個很凶悍的人去維持是不對的,要靠絕大多數的國民小小的反抗。
彭振聲表示,自己不是沒有意見,政黨協商是議會的政黨協商,警察局一再的充分表達意見,楊局長解釋得很清楚,他一再講說會有什麼後果,所以政黨協商是議會對市政府提案的決議,市政府不能說我反對,反對也沒有用,議事規則、政黨協商中,市府只負責說明、解說,警察局當天也一再地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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