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北捷無差別殺人事件到今日再現無差別攻擊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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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12月 | 19日 ,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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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北捷無差別殺人事件發生以來,台灣社會對公共安全的討論,便反覆圍繞在「如何避免下一次」這個問題上。當年事件發生後,政府快速啟動跨部會檢討,從警力部署、通報流程到監視系統佈建,相關單位無不宣示將全面強化預防機制,並承諾透過科技與制度的雙軌並進,提升公共場域對突發暴力的應對能力。這些宣示,在當時的社會氛圍中,曾被視為一次關鍵的治理轉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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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不再是第一次,卻依舊像第一次發生
然而,時間推進至今日,台北車站與捷運中山站周邊再度發生無差別攻擊事件,砍人與爆裂煙霧彈造成現場混亂與傷害,熟悉的場景再次上演。事件本身已不再令人意外,真正令人不安的,是這些案件所揭露的制度狀態,彷彿仍停留在「第一次面對」的階段。這不禁讓人回頭追問,當年密集進行的檢討與承諾,究竟有多少真正轉化為可持續運作的公共安全能力。
回顧北捷事件後的治理脈絡,政府並非沒有動作。各部會曾提出多項改善方向,包含提高見警率、優化巡邏模式、擴充監視系統、強化緊急通報與救援流程,並在多場研討會與政策說明中,反覆強調「事前預防」的重要性。公共安全逐漸被納入智慧城市與智慧交通的治理框架,表面上看,政策藍圖並不缺乏。
檢討機制完整,落實鏈條卻始終斷裂
問題在於,這些檢討多半停留在制度設計與政策宣示層級,真正進入日常運作的比例卻相當有限。多數公共場域的安全管理,仍高度仰賴人工巡邏與被動通報,缺乏能在異常狀況初期即啟動反應的標準化流程。當風險逐步累積時,系統未能形成即時反應與預防的閉環,導致事件往往要等到傷害已經發生,整套機制才全面動員。
監視系統的角色,仍停留在「看清楚發生什麼」
在北捷事件後,監視系統的佈建被視為公共安全的重要成果之一,攝影機數量與覆蓋範圍確實大幅提升。然而,從安防專業角度檢視,監視系統是否真正發揮預防功能,並不取決於設備本身,而在於其是否被納入風險管理架構。
從今天的事件來看,第一枚煙霧彈投出時,系統呆滯,完全沒有反應,好像沒裝一樣,是業界沒有煙霧偵測的技術,還是規劃者根本沒把煙霧彈納入風險管理中,整個北車安裝的密集影像設備並未在事前轉化為任何有效的預警或反應機制。影像資料依舊主要用於事後回溯動線與釐清責任,而非在異常行為逐步出現時,即觸發警示與跨單位反應。這顯示,多數公共場域的影像系統,仍被定位為取證工具,而非支撐即時反應與預防的核心節點。
「當影像系統未與行為分析、場域風險判斷與通報流程整合,再高密度的佈建,也難以轉化為真正的防護能力。」
技術早已成熟,治理卻選擇最低風險路徑
值得注意的是,從安防產業的發展現況來看,異常行為偵測、人流風險分析、事件觸發式報警與跨系統聯動,早已不是概念展示,而是可實際部署的成熟技術。這些能力在其他國家的交通樞紐與大型公共場域,已被視為風險治理的重要工具。
但在台灣,這類主動式預防機制的導入,長期受到制度層面的保守選擇所限制。當責任歸屬與決策權限未被清楚界定,任何主動反應都可能被視為潛在風險來源,誤判的政治與法律責任,使治理設計傾向維持在被動觀察的安全區間。結果是,科技存在,卻被刻意降階使用,預防被寫進政策文件,實務流程卻始終未被啟動。
從事件管理走向風險治理,仍有關鍵一哩路
北捷事件之後,台灣公共安全治理確實在制度討論上有所進展,但從整體運作來看,仍以「事件管理」為核心,而非真正的「風險治理」。當系統主要目的是在事件發生後迅速處理與說明,預防自然只能成為附屬選項。今日再次發生的暴力事件,凸顯的並非單一治安漏洞,而是一個長期未被補齊的治理缺口。如果公共安全體系無法在日常運作中建立即時反應與預防能力,那麼每一次檢討,最終都只會成為下一次事件的背景說明。
從北捷無差別殺人事件到今日再現的公共暴力,時間已經給了台灣足夠長的修正窗口。真正的問題,不在於是否再召開一次檢討會議,而在於是否願意讓預防機制真正進入制度核心,成為每天都在運作的治理能力。公共安全不是一份完成度高的報告,而是一項必須持續啟動、反覆驗證的系統工程。當檢討結果無法走到第一線,社會面對的,就不只是偶發風險,而是制度性重演的必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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